疫情期间出台了哪些税收新政策?
税收减免与缓缴政策国家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企业实施所得税减免,并允许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 ,期间免收滞纳金 。例如,对餐饮、住宿 、旅游等困难行业,通过阶段性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或直接减免部分税款 ,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同时,缓缴社保费政策为企业提供了短期现金流支持,帮助其维持运营。
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 ,免征增值税 。物资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公共交通及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 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在疫情期间 ,我国出台了以下税收新政策: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 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疫情防控物资进口免征关税 、进口环节增值税及消费税,保障物资供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核心内容:设备扣除: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新购置设备的企业所得税可一次性扣除 。
免征个人所得税。实物不计入收入: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 ,免征个人所得税。
关于对疫情期间相关企业的一些税收政策及办税建议
〖壹〗 、税收政策红利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新购置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可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指与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企业名单由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
〖贰〗、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并享受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政策。疫情防控相关捐赠免征增值税 、消费税;出口退税流程优化 。适用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的企业需填报专项表格。企业和个人凭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享受税收优惠。
〖叁〗、政策内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 ,其生活服务收入可免征增值税(部分政策已到期,需以最新文件为准) 。企业所得税相关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减免 适用对象: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
疫情期间税务免税怎么申报
疫情期间税务免税申报,企业需按以下步骤操作:以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为例:若企业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中规定的免税条件 ,需根据月销售额情况选取申报栏次。
疫情期间税务减免的申报主要通过电子税务局完成,具体以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为例,申报流程如下:确认免税条件纳税人需首先确认自身是否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中规定的免税条件 。若符合 ,可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
疫情期间企业减免增值税的税务处理需分情况操作,具体如下:减征增值税的情况若企业符合减征条件,需以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为基准进行纳税申报。例如 ,部分地区或行业可能按一定比例(如50%)减征增值税,企业需根据减征后的实际税额填写申报表,并确保计算准确 。
疫情期间,山东将减免这部分费用
疫情期间山东继续免征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对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 ”减按50%征收 ,并将减免范围扩大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20〕16号)该文件针对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作出规定,但具体减免幅度和适用范围未在公开信息中详细说明。
出租方为个体工商户免租金的,按免租月份数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例如免租2个月 ,则减免2个月的税款)。政策实施效果据测算,政策实施后,山东省2020年一季度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额总计约8亿元 。这一举措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 ,为困难行业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了资金支持,助力其渡过疫情难关。
